•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关于将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9-2-27
    2. 【标题】关于将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ahczrd.gov.cn/Info/100411.aspx

    7. 【法规全文】

     

    关于将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的决定

    关于将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的决定

    安徽省滁州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将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的决定


    关于将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的决定


    (2019年2月27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天长市代表团吴月茂等33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建设连通滁州东部(江北)干线的议案》作为本次大会1号议案;来安县代表团刘学红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的议案》作为本次大会2号议案;全椒县代表团杨娜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作为本次大会3号议案。上述议案不列入会议议程,闭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决定交市人民政府办理。

    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决定上述3件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民政府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