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马鞍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马鞍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安徽省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马鞍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马鞍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12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马鞍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2019年1月6日召开马鞍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听取、审查和批准马鞍山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马鞍山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听取、审查和批准马鞍山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市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