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宿迁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调整方案的决议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宿迁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调整方案的决议
江苏省宿迁市人大常委会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宿迁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调整方案的决议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宿迁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8年12月21日宿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
宿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听取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王守兵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市政府关于提请调整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预期目标的议案〉的说明》,对市政府提出的调整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预期目标的议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决定批准议案提出的调整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四个年度计划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