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赖化平辞去阜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关于接受赖化平辞去阜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辽宁省阜新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赖化平辞去阜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关于接受赖化平辞去阜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4月15日阜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阜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赖化平辞去阜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