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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汾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接受部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辞职请求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9-2-21
    2. 【标题】临汾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接受部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辞职请求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sxlfrd.gov.cn/nd.jsp?id=546#_np=107_739

    7. 【法规全文】

     

    临汾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接受部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辞职请求的决定

    临汾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接受部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辞职请求的决定

    山西省临汾市人大常委会


    临汾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接受部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辞职请求的决定


    临汾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接受部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9年2月21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建明、毛婉英、刘智勇、武兰萍、薛鹏寿辞去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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