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予强辞去临汾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予强辞去临汾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山西省临汾市人大常委会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予强辞去临汾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予强辞去临汾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4月2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刘予强辞去临汾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