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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接受孔庆鹏等同志辞去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9-2-27
    2. 【标题】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接受孔庆鹏等同志辞去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山西省晋城市人大
    6. 【法规来源】http://rd.jconline.cn/2017sy/xwzx/zyfb/201902/t20190228_350092.shtml

    7. 【法规全文】

     

    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接受孔庆鹏等同志辞去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接受孔庆鹏等同志辞去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山西省晋城市人大


    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接受孔庆鹏等同志辞去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接受孔庆鹏等同志辞去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2月27日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孔庆鹏、廖军两位同志提出的辞去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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