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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19-2-27
    2. 【标题】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山西省长治市人大
    6. 【法规来源】http://www.sxczrd.gov.cn/jdjy/jy/201902/t20190228_1567402.html

    7. 【法规全文】

     

    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西省长治市人大


    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2月27日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杨勤荣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为契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以“三大目标”为牵引,突出转型项目,实施创新驱动;提速城市建设,推进乡村振兴;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持续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长治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俞,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全力打造山西重要增长极、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美丽幸福长治,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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