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发平、萧芬芬辞去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发平、萧芬芬辞去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山西省太原市人大常委会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发平、萧芬芬辞去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发平、萧芬芬辞去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2月20日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发平、萧芬芬因工作变动辞去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