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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

    1. 【颁布时间】2018-12-12
    2. 【标题】《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商务部 澳门特别行政区
    6. 【法规来源】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9/content_5374091.htm

    7. 【法规全文】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

    商务部 澳门特别行政区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


    138
    15.15
    其他固定植物油、脂(包括希蒙得木油)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39
    15.16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离品,全部或部分氢化、相互酯化、再酯化或反油酸化,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进一步加工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40
    1517.10
    人造黄油,但不包括液态的
    从植物毛油或动物油脂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脱胶、离心、除色、除臭、精炼、搅拌、灭菌及混合。

    141
    1517.90
    液态人造黄油;本章各种动、植物油、脂及其分离品混合制成的食用油、脂或制品,但税目15.16的食用油、脂及其分离品除外
    从植物毛油或动物油脂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脱胶、离心、除色、除臭、精炼、搅拌、灭菌及混合,其中棕榈油、豆油、菜籽油三种油脂中的一种或多种油脂总比例(按重量计)不超过50%,且区域价值成分按扣减法计算40%或按累加法计算30%。

    142
    15.18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离品,经过熟炼、氧化、脱水、硫化、吹制或在真空、惰性气体中加热聚合及用其他化学方法改性的,但税目15.16的产品除外;本章各种油、脂及其分离品混合制成的其他税目未列名的非食用油、脂或制品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43
    15.20
    粗甘油;甘油水及甘油碱液
    从天然物质或化学原料经化学反应制得。

    144
    16.01
    肉、食用杂碎或动物血制成的香肠及类似产品;用香肠制成的食品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45
    16.02
    其他方法制作或保藏的肉、食用杂碎或动物血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46
    16.03
    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或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精及汁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47
    16.04
    制作或保藏的鱼;鲟鱼子酱及鱼卵制的鲟鱼子酱代用品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48
    16.05
    制作或保藏的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49
    17.01
    固体甘蔗糖、甜菜糖及化学纯蔗糖
    完全获得。

    150
    17.02
    其他固体糖,包括化学纯乳糖、麦芽糖、葡萄糖及果糖;未加香料或着色剂的糖浆;人造蜜,不论是否掺有天然蜂蜜;焦糖


    151
    1702.11
    按重量计干燥无水乳糖含量在99%及以上的乳糖及乳糖浆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52
    1702.19
    其他乳糖及乳糖浆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53
    1702.20
    槭糖及槭糖浆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54
    1702.30
    葡萄糖及葡萄糖浆,不含果糖或按重量计干燥状态的果糖含量在20%以下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55
    1702.40
    葡萄糖及葡萄糖浆,按重量计干燥状态的果糖含量在20%及以上,但在50%以下,转化糖除外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56
    1702.50
    化学纯果糖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57
    1702.60
    其他果糖及果糖浆,按重量计干燥状态的果糖含量在50%以上,转化糖除外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58
    1702.90
    其他,包括转化糖及其他按重量计干燥状态的果糖含量为50%的糖及糖浆混合物
    从糖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混合及烹煮。

    159
    17.03
    制糖后所剩的糖蜜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60
    17.04
    不含可可的糖食(包括白巧克力)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61
    18.01
    整颗或破碎的可可豆,生的或焙炒的
    从生的可可豆制造,加工工序为焙炒。

    162
    1803.10
    未脱脂(可可膏)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63
    1803.20
    全脱脂或部分脱脂(可可膏)
    从其他子目改变至此。

    164
    18.04
    可可脂、可可油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65
    18.05
    未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可可粉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66
    1806.10
    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可可粉
    从1805以外的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67
    1806.20
    其他重量超过2千克的块状或条状含可可食品,或液状、膏状、粉状、粒状或其他散装形状的含可可食品,容器包装或内包装每件净重超过2千克的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68
    1806.31
    夹心(其他块状或条状的含可可食品)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69
    1806.32
    不夹心(其他块状或条状的含可可食品)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70
    1806.90
    其他巧克力及其他含可可的食品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71
    1901.10
    供婴幼儿食用的零售包装食品
    从第4章以外的其他章改变至此。

    172
    1901.20
    供烘焙税目19.05所列面包糕饼用的调制品及面团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73
    1901.90
    麦精;细粉、粗粒、粗粉、淀粉或麦精制的其他税号未列名的食品,不含可可或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低于40%;税目04.01至04.04所列货品制的其他税号未列名的食品,不含可可或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低于5%(供婴幼儿食用的零售包装食品和供烘焙税目19.05所列面包糕饼用的调制品及面团除外)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74
    19.02
    面食,不论是否煮熟、包馅(肉馅或其他馅)或其他方法制作,例如,通心粉、意大利面条、面条、汤团、馄饨、饺子、奶油面卷;古斯古斯面食,不论是否制作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75
    19.03
    珍粉及淀粉制成的珍粉代用品,片、粒、珠、粉或类似形状的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76
    19.04
    谷物或谷物产品经膨化或烘炒制成的食品(例如,玉米片);其他税号未列名的预煮或经其他方法制作的谷粒(玉米除外)、谷物片或经其他加工的谷粒(细粉、粗粒及粗粉除外)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77
    19.05
    面包、糕点、饼干及其他烘焙糕饼,不论是否含可可;圣餐饼、装药空囊、封缄、糯米纸及类似制品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78
    20
    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79
    21.01
    咖啡、茶、马黛茶的浓缩精汁及以其为基本成分或以咖啡、茶、马黛茶为基本成分的制品;烘焙菊苣和其他烘焙咖啡代用品及其浓缩精汁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80
    2102.10
    活性酵母
    从酵母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发酵、过滤、自溶及干燥。

    181
    2102.20
    非活性酵母;已死的其他单细胞微生物
    从酵母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过滤、自溶及干燥。

    182
    2102.30
    发酵粉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83
    2103.10
    酱油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84
    2103.20
    番茄沙司及其他番茄调味汁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85
    2103.30
    芥子粉及其调制品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86
    2103.90
    其他调味汁及其制品;混合调味品
    从其他子目改变至此。

    187
    21.04
    汤料及其制品;均化混合食品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88
    21.05
    冰淇淋及其他冰制食品,不论是否含可可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89
    2106.10
    浓缩蛋白质及人造蛋白物质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90
    2106.90
    其他税号未列名的食品(浓缩蛋白质及人造蛋白物质除外)
    (1)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或(2)区域价值成分按照区域扣减法计算40%或按累加法计算30%。

    191
    22.02
    加味、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水,包括矿泉水及汽水,其他无酒精饮料,但不包括税目20.09的水果汁或蔬菜汁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92
    2203.00
    麦芽酿造的啤酒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93
    22.04
    鲜葡萄酿造的酒,包括加酒精的;税目20.09以外的酿酒葡萄汁
    从葡萄开始加工,发酵及酿制在一方完成。如采用葡萄汁酿制,则可从一方或者与内地签署并实施优惠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原产的葡萄汁开始加工,其发酵及酿制在一方完成。

    194
    22.05
    味美思酒及其他加植物或香料的用鲜葡萄酿造的酒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95
    22.06
    其他发酵饮料(例如,苹果酒、梨酒、蜂蜜酒、清酒);其他税目未列名的发酵饮料的混合物及发酵饮料与无酒精饮料的混合物
    (1)发酵及酿制;或(2)区域价值成分按照区域扣减法计算40%或按累加法计算30%。

    196
    2207.10
    未改性乙醇,按容量计酒精浓度在80%及以上
    主要制造工序为发酵及酿制。

    197
    2208.20
    蒸馏葡萄酒制得的烈性酒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98
    2208.30
    威士忌酒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199
    2208.40
    朗姆酒及蒸馏已发酵甘蔗产品制得的其他烈性酒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200
    2208.50
    杜松子酒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201
    2208.60
    伏特加酒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202
    2208.70
    利口酒及柯迪尔酒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203
    2208.90
    未改性乙醇,按容量计酒精浓度在80%以下;其他蒸馏酒及其他酒精饮料
    主要制造工序为混合及勾兑,且区域价值成分按扣减法计算40%或按累加法计算30%。

    204
    2301.20
    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或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渣粉及团粒
    从鱼或甲壳动物、软体动物或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碾磨、混合、烹煮及烘干。

    205
    23.08
    动物饲料用的其他税号未列名的植物原料、废料、残渣及副产品,不论是否制成团粒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206
    2523.29
    其他硅酸盐水泥
    从水泥熟料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熟料均化、配料、研磨、选粉。

    207
    27.15
    以天然沥青(地沥青)、石油沥青、矿物焦油或矿物焦油沥青为基本成分的沥青混合物(例如,沥青胶粘剂、稀释沥青)
    使用沥青、橡胶粉及其他添加剂制造橡胶沥青,橡胶粉的品质应占橡胶沥青的15%以上。

    208
    2811.22
    二氧化硅
    从天然物质或化学原料经化学反应制得。

    209
    2836.99
    其他碳酸盐;过碳酸盐;含氨基甲酸铵的商品碳酸铵
    从天然物质或化学原料经化学反应制得。

    210
    2853.90
    磷化物,不论是否已有化学定义,但磷铁除外;其他无机化合物(包括蒸馏水、导电水及类似的纯净水);液态空气(不论是否除去稀有气体);压缩空气;汞齐,但贵金属汞齐除外(氯化氰除外)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211
    2922.50
    氨基醇酚、氨基酸酚及其他含氧基氨基化合物
    从其他子目改变至此或区域价值成分按扣减法计算40%或按累加法计算30%。

    212
    2923.90
    其他季铵盐及季铵碱
    (1)从其他子目改变至此;或(2)区域价值成分按扣减法计算40%或按累加法计算30%。

    213
    2937.22
    皮质(甾)类激素的卤化衍生物
    (1)从其他子目改变至此;或(2)区域价值成分按扣减法计算40%或按累加法计算30%。

    214
    2941.30
    四环素及其衍生物以及它们的盐
    (1)发生化学变化,包括高温处理、搅拌、蒸馏、萃取、离心作用及过滤;或(2)区域价值成分按扣减法计算40%或按累加法计算30%。

    215
    30.01
    已干燥的器官疗法用腺体及其他器官,不论是否制成粉末;器官疗法用腺体、其他器官及其分泌物的提取物;肝素及其盐;其他供治疗或预防疾病用的其他税号未列名的人体或动物制品
    (1)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或(2)区域价值成分按扣减法计算30%或按累加法计算30%。

    216
    30.02
    人血;治病、防病或诊断用的动物血制品;抗血清、其他血份及免疫制品,不论是否修饰或通过生物工艺加工制得;疫苗、毒素、培养微生物(不包括酵母)及类似产品
    (1)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或(2)区域价值成分按扣减法计算30%或按累加法计算30%。

    217
    30.03
    两种或两种以上成分混合而成的治病或防病用药品(不包括税目30.02、30.05或30.06的货品),未配定剂量或制成零售包装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218
    30.04
    由混合或非混合产品构成的治病或防病用药品(不包括税目30.02、30.05或30.06的货品),已配定剂量(包括制成皮肤摄入形式的)或制成零售包装
    从化学或草药成份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a)按比例调控的溶解及混合,以制成药片、乳剂或软膏、内服药液制剂(酏剂、口服剂、悬浮液)、涂剂、胶囊或其他形式的药用制品;或(b)煎煮及混合及碾磨。如碾磨后的制造工序中涉及溶解、干燥、过滤,则溶解、干燥、过滤亦须在一方进行。

    219
    30.05
    软填料、纱布、绷带及类似物品(例如,敷料、橡皮膏、泥罨剂),经过药物浸涂或制成零售包装供医疗、外科、牙科或兽医用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220
    30.06
    本章注释四所规定的医药用品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221
    32.01
    植物鞣料浸膏;鞣酸及其盐、醚、酯和其他衍生物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222
    32.02
    有机合成鞣料;无机鞣料;鞣料制剂,不论是否含有天然鞣料;预鞣用酶制剂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223
    32.03
    动植物质着色料(包括染料浸膏,但动物碳黑除外),不论是否已有化学定义;本章注释三所述的以动植物质着色料为基本成分的制品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224
    32.08
    以合成聚合物或化学改性天然聚合物为基本成分的油漆及清漆(包括瓷漆及大漆),分散于或溶于非水介质的;本章注释四所述溶液
    (1)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或(2)区域价值成分按扣减法计算30%或按累加法计算30%。

    225
    32.09
    以合成聚合物或化学改性天然聚合物为基本成分的油漆及清漆(包括瓷漆及大漆),分散于或溶于水介质的
    (1)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或(2)区域价值成分按扣减法计算30%或按累加法计算30%。

    226
    32.10
    其他油漆及清漆(包括瓷漆、大漆及水浆涂料);加工皮革用的水性颜料
    (1)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或(2)区域价值成分按扣减法计算30%或按累加法计算30%。

    227
    32.11
    配制的催干剂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228
    32.12
    制造油漆(含瓷漆)用的颜料(包括金属粉末或金属粉片),分散于非水介质中呈液状或浆状的;压印箔;零售形状及零售包装的染料或其他着色料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229
    32.13
    艺术家、学生和广告美工用的颜料、调色料、文娱颜料及类似品,片状、管装、罐装、瓶装、扁盒装以及类似形状或包装的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230
    32.14
    安装玻璃用油灰、接缝用油灰、树脂胶泥、嵌缝胶及其他类似胶黏剂;漆工用填料;非耐火涂面制剂,涂门面、内墙、地板、天花板等用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231
    32.15
    印刷油墨、书写或绘图墨水及其他墨类,不论是否固体或浓缩
    从颜料和化学溶剂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溶解及混合,如工序涉及组装,组装亦须在一方完成。

    232
    33.02
    工业原料用的混合香料以及以一种或多种香料为基本成分的混合物(包括酒精溶液);生产饮料用的以香料为基本成分的其他制品
    从天然或化学成份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借混合令制造物料产生化学变化。

    233
    33.03
    香水及花露水
    从天然或化学成份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按特定配方进行混合、搅拌或乳化,使基本化学品产生实质变化。

    234
    33.04
    美容品或化妆品及护肤品(药品除外),包括防晒油或晒黑油;指(趾)甲化妆品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235
    33.05
    护发品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236
    33.06
    口腔及牙齿清洁剂,包括假牙模膏及粉;清洁牙缝用的纱线(牙线),单独零售包装的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237
    33.07
    剃须用制剂、人体除臭剂、沐浴用制剂、脱毛剂和其他税号未列名的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室内除臭剂,不论是否加香水或消毒剂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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