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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船员注册管理办法》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8-8-28
    2. 【标题】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船员注册管理办法》的决定
    3. 【发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2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6. 【法规来源】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8/content_5338232.htm

    7. 【法规全文】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船员注册管理办法》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船员注册管理办法》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船员注册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8 年 第 12 号




    《关于修改〈船员注册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18年8月27日经第1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李小鹏

    2018年8月28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船员注册管理办法》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船员注册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1号)作如下修改:

    将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修改为“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之一”。

    本决定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船员注册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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