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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18-9-13
    2. 【标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6. 【法规来源】http://www.gov.cn/zhengce/2018-11/13/content_5339921.htm

    7. 【法规全文】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2018年9月13日)


    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经报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现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和编制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划入自然资源部,不再保留城乡规划司,相应核减行政编制20名、司局级领导职数4名(含1名总规划师)。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管理职责,划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应核减行政编制2名。

    三、将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涉及消防部队相关人员编制的划转待转隶后另行核定。

    调整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内设机构15个,机关行政编制399名,司局级领导职数57名。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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