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的决定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的决定
2018年9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由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