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转贷资金收支预算的议案》的决定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转贷资金收支预算的议案》的决定
广东省揭阳市人大常委会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转贷资金收支预算的议案》的决定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转贷资金收支预算的议案》的决定
(2018年7月30日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转贷资金收支预算的议案》(揭府案[2018]5号)。
会议认为,省下达我市(不含省直管县)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转贷资金33.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1亿元,专项债券31.3亿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15亿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2亿元、其他专项债券14.3亿元)。市政府将债券资金安排用于重点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民生项目等,符合省对债券资金的使用要求和规定。这对于加快我市基础设施建设,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决定:批准《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转贷资金收支预算的议案》,同意将上述省下达我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转贷资金收支预算纳入2018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收支计划,市人民政府应在报告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中一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同时,要严格按规定管理和使用转贷资金,发挥资金的绩效,并积极落实还款资金来源,做好还本付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