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余艳红辞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余艳红辞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余艳红辞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余艳红辞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8年7月26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余艳红辞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