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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宿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18-1-9
    2. 【标题】宿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人大
    6. 【法规来源】http://www.sqrdw.gov.cn/sqrdw/jdjy/201801/eed1e339aa5f411baec94a65a7456419.shtml

    7. 【法规全文】

     

    宿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宿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苏省宿迁市人大


    宿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宿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9日宿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宿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叶辉副主任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工作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新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履职,主动作为,以系统化思维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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