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召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召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召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召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12月11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18年1月上旬在库尔勒召开。
会议建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2017年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2017年自治州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自治州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自治州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通过《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草案)》;
八、选举事项;
九、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