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石嘴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石嘴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人大常委会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石嘴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石嘴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12月26日石嘴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石嘴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石嘴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月9日在大武口召开。建议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查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石嘴山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2018年石嘴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2017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2018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石嘴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八、选举和补选石嘴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九、选举石嘴山市出席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