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大
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2月6日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李雄主任受大理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州人大常委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大理州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州第八次党代会、州委八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全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扎实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方面工作,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为加快全州绿色发展共享发展跨越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