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10月31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17年12月中下旬在文山召开,会期三天半。
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选举文山州出席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二、补选文山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三、审议《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