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云南省玉溪市人大常委会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12月27日玉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玉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2月2日至7日在玉溪(聂耳大剧院)召开,会期6天。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玉溪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玉溪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玉溪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玉溪市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
八、选举玉溪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
九、选举玉溪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十、选举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十一、选举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二、通过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
十三、通过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