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云南省玉溪市人大
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2月6日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洪云主任代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对玉溪的新定位新要求,在中共玉溪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以新要求指导新实践,新举措落实新任务,新作为展现新形象,聚焦党委高度重视、人民强烈期盼、问题较为突出的事项,扎实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方面工作,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真正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