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云南省曲靖市人大
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2月6日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朱兴友主任代表曲靖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和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曲靖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方面工作,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使人大常委会真正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曲靖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