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程志明辞去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程志明辞去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河南省郑州市人大常委会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程志明辞去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程志明辞去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8年2月6日郑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程志明同志因工作变动,本人提出辞去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郑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程志明辞去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郑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