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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任免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职务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8-1-3
    2. 【标题】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任免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职务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山东省泰安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sdrd.gov.cn/taian/articles/ch03907/201801/4f1bc3dc-335f-432a-a7b9-2e03b024bb06.shtml

    7. 【法规全文】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任免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职务的决定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任免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职务的决定

    山东省泰安市人大常委会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任免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职务的决定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任免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职务的决定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2017年10月31日,根据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苏金森的提请,批准:

    张亮辞去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

    张亮为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郝永生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赵平原、马富强、朱明勇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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