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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18-1-9
    2. 【标题】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山东省泰安市人大
    6. 【法规来源】http://www.sdrd.gov.cn/taian/articles/ch03907/201801/9c903a37-0399-45e5-b94f-a44eebfe357c.shtml

    7. 【法规全文】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东省泰安市人大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9日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了李希信市长所作的泰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泰安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带着对事业的激情,带着对家乡的感情,带着对人民的深情,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幸福新泰安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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