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鹰潭市人大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10日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长于秀明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省委“创新引领、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方针,按照市委“全域一体、改革创新、优化生态、小市大为”总体要求,扎实推进世界铜都、中华道都、智慧新城建设,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较好完成了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市人民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全域一体、改革创新、优化生态、小市大为”总体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设“两都一城”为统揽,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优生态、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开创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富裕美丽幸福鹰潭新局面,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鹰潭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