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鹰潭市2017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市级预算的决议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鹰潭市2017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市级预算的决议
江西省鹰潭市人大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鹰潭市2017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市级预算的决议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鹰潭市2017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市级预算的决议
(2018年1月10日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局长吴建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鹰潭市2017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8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同意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鹰潭市2017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鹰潭市2018年市级预算,批准龙虎山风景名胜区、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江新区2018年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