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鹰潭市人大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10日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喻德红所作的《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按照党的十九大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的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努力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鹰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