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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鹰潭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18-1-10
    2. 【标题】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鹰潭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江西省鹰潭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ytrd.gov.cn/zyfb/jyjd/201802/t20180201_454609.htm

    7. 【法规全文】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鹰潭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鹰潭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鹰潭市人大常委会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鹰潭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鹰潭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10日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清所作的《鹰潭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中共鹰潭市委领导下,按照“全域一体、改革创新、优化生态、小市大为”总体要求和“两都一城”发展定位,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鹰潭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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