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鹰潭市人大常委会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10日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莉安所作的《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自身建设为根本,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两都一城”和平安鹰潭、法治鹰潭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鹰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