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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储著新等四人“萍乡市荣誉市民” 称号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8-4-26
    2. 【标题】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储著新等四人“萍乡市荣誉市民” 称号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江西省萍乡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pxspc.gov.cn/content/?2505.html

    7. 【法规全文】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储著新等四人“萍乡市荣誉市民” 称号的决定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储著新等四人“萍乡市荣誉市民” 称号的决定

    江西省萍乡市人大常委会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储著新等四人“萍乡市荣誉市民” 称号的决定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储著新等四人“萍乡市荣誉市民” 称号的决定


    (2018年4月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提请审议授予储著新等四人“萍乡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经表决通过,决定授予储著新、冯斌、严海雁、张树斌“萍乡市荣誉市民”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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