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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18-3-27
    2. 【标题】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浙江省丽水市人大
    6. 【法规来源】http://rd.lishui.gov.cn/zyfb/jyjd/201803/t20180327_3022174.html

    7. 【法规全文】

     

    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浙江省丽水市人大


    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3月27日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吴晓东代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政府2017年工作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效,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争先进位大赶超,是当前丽水发展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同频共振的时代音符。全市上下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始终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丽水来说尤为如此”重要嘱托,坚定绿色发展的根本方向,按照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以稳中求进为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明目标,树标杆,争先进位大赶超”重大决策部署,志不求易,事不避难,居低不卑,百折向东,全力打好五张牌、培育新引擎、建设大花园,全面推进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建设,全力打造绿色发展中国方案的鲜活样板,争当中国特色乡村振兴的排头兵,为加快高质量实现“两大历史使命”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必须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时间窗口”,把“不进则退、小进也是退、慢进更是退”的区域竞争压力转化为动力,坚持好字当头、快字为要,明确目标引领赶超,树立标杆激励赶超,突出重点精准赶超,改进作风促进赶超,严明纪律保障赶超;必须坚持以绿色为主基调、发展为主旋律,拉高标杆创一流,扬长补短创优势,擦亮生态底色、做强发展底子,努力成为全省发展新引擎和新的经济增长点,高起点打造“两山”理念示范区,加快实现绿色崛起。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凝聚起新时代奋进的伟大力量,高起点对标、高水平谋划、高标准建设、高要求落实,锐意进取、只争朝夕,为我市加快高质量实现“两大历史使命”,奋力开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境界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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