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李轩渠同志辞去嘉兴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务请求的决定
关于接受李轩渠同志辞去嘉兴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务请求的决定
浙江省嘉兴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李轩渠同志辞去嘉兴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务请求的决定
关于接受李轩渠同志辞去嘉兴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8年4月27日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调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决定:接受李轩渠同志辞去嘉兴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嘉兴市八届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同时,李轩渠同志的嘉兴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