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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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
牡丹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
牡丹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
《牡丹江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业经牡丹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9月15日通过,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3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8年5 月1日起施行。
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