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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七台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17-12-25
    2. 【标题】七台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大
    6. 【法规来源】http://www.qthrd.gov.cn/news_show.asp?type=187&id=4540

    7. 【法规全文】

     

    七台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七台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大


    七台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七台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12月25日七台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七台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秀华同志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工作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惩治腐败,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促进我市转型发展全面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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