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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营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7-11-28
    2. 【标题】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营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辽宁省营口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ykrd.gov.cn/jdjy/568.jhtml

    7. 【法规全文】

     

    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营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营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辽宁省营口市人大常委会


    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营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营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11月28日营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营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营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6日召开。建议会议议程:1.听取和审议营口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营口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营口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和批准营口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4.听取和审议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选举;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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