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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18-2-8
    2. 【标题】关于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sjzrd.gov.cn/news/JueYiJueDing/1/2147.html

    7. 【法规全文】

     

    关于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于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于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2月8日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晓明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智慧检务建设,打造专业化高素质过硬队伍,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质量和效率,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责,为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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