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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平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7-12-17
    2. 【标题】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平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甘肃省平凉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rd.pingliang.gov.cn/jdjy/201712/t20171217_258716.html

    7. 【法规全文】

     

    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平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平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甘肃省平凉市人大常委会


    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平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平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12月17日平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平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平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6日至29日在平凉召开。

    会议的建议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平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平凉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平凉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议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平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

    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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