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铜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18-4-20
    2. 【标题】铜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大
    6. 【法规来源】http://www.sxtcrd.gov.cn/html/zyfb/gg/201804/2037.html

    7. 【法规全文】

     

    铜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铜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陕西省铜川市人大


    铜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铜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4月20日铜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铜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铜川市人民检察院殷军检察长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铜川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思路,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盯追赶超越目标,聚焦“五个扎实”要求,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服务和保障全市追赶超越转型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