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广东省清远市人大常委会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4月20日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在清城举行。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选举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2.选举清远市人民政府市长;3.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