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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清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18-1-18
    2. 【标题】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清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广东省清远市人大
    6. 【法规来源】http://rd.gdqy.gov.cn/info/202466

    7. 【法规全文】

     

    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清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清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广东省清远市人大


    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清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清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18日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郭锋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七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围绕“1112”发展布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扎实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广清一体化“十三五”规划,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不忘初心、凝心聚力、奋勇前行,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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