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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18-1-18
    2. 【标题】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广东省梅州市人大
    6. 【法规来源】http://www.mzrd.gov.cn/cwh/zdsx/t20180119_3757.htm

    7. 【法规全文】

     

    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广东省梅州市人大


    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18日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思彬院长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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