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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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的提请,于2018年3月29日任命:
郑阳为青岛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
宋新胜为青岛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决定免去:
侯建军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宋克宁(女)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勇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郑阳的青岛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宋新胜的青岛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闫培强的青岛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