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苏省人大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3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史和平副主任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努力在推进法治建设上有新建树、在服务改革发展上有新成效、在汇聚民心民力上有新作为,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