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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8-4-11
    2. 【标题】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决定
    3. 【发文号】令2018年第310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
    6. 【法规来源】http://www.hangzhou.gov.cn/art/2018/4/16/art_1256287_17372459.html

    7. 【法规全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决定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决定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决定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决定

    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10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决定》已经2018年3月28日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徐立毅

    2018年4月11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决定



    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2011年1月10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64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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