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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上海市延安东路隧道专营管理办法》等5件市政府规章宣布失效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8-1-4
    2. 【标题】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上海市延安东路隧道专营管理办法》等5件市政府规章宣布失效的决定
    3. 【发文号】令2017年第64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
    6. 【法规来源】http://www.shanghai.gov.cn/nw2/nw2314/nw2319/nw2407/nw42927/u26aw54883.html

    7. 【法规全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上海市延安东路隧道专营管理办法》等5件市政府规章宣布失效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上海市延安东路隧道专营管理办法》等5件市政府规章宣布失效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上海市延安东路隧道专营管理办法》等5件市政府规章宣布失效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上海市延安东路隧道专营管理办法》等5件市政府规章宣布失效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上海市延安东路隧道专营管理办法〉等5件市政府规章宣布失效的决定》已经2017年12月14日市政府第17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4日起生效。

      市长 应勇

      2018年1月4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上海市延安东路隧道专营管理办法》等5件市政府规章宣布失效的决定

    (2018年1月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4号公布)

      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下列5件市政府规章宣布失效:

      一、上海市延安东路隧道专营管理办法(1994年2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二、上海市打浦路隧道、南浦大桥和杨浦大桥专营管理办法(1994年12月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三、上海市沪嘉高速公路专营管理办法(1996年5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四、上海市徐浦大桥专营管理办法(1996年9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五、上海市内环高架路和南北高架路专营管理办法(1997年7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本决定自2018年1月4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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