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治市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决定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治市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决定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治市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决定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治市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决定
(2018年3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8日通过的《长治市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决定予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