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邢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河北省邢台市人大
邢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邢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2月10日邢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邢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邢伟检察长所作的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九届二次、三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智慧检务建设,打造专业化高素质过硬队伍,提高司法公信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邢台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