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杨宗仁等19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1. 【颁布时间】2018-2-8
    2. 【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杨宗仁等19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3. 【发文号】法〔2018〕42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6. 【法规来源】http://www.chinacourt.org/law/detail/2018/02/id/149757.shtml

    7. 【法规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杨宗仁等19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杨宗仁等19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杨宗仁等19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杨宗仁等19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法〔2018〕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下列人员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杨宗仁、刘晓云、夏道虎、李占国、吴偕林、张甲天、胡道才、田立文、杨临萍(女)、黄海龙、陈凤超、王树江、韩德洋、侯建军、李智、张海波、陈明国、沙闻麟、巴哈尔古丽·赛买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

    周强

    2018年2月8日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